上个月,延边大学发布公告称,拟清退136名攻读硕士和博士的学生,原因是这些学生没有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取得学位并毕业。
近日,又有近30所高校公布了超过1300名硕博研究生的退学名单,其中包括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高校。为何这么多高校集中对不合格学生“动真格”?研究生培养“严进严出”是否成为新常态?
延边大学日前发布了《研究生退学决定公告》,对学校14名博士、122名硕士送达退学决定,被退学的原因是“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延边大学研究生退学学生名单显示,有一名学生2005年入学,近15年都没毕业。随机采访的一些在校学生,他们大都十分认同学校的做法。
赵同学:“清退的这些学生,好多已经超出了学习年限,学校已经留了一段缓冲时间让他们能够毕业,但是他们还是没有利用好这段时间完成学业。这样做也能反向推动在读研究生,让他们更加努力学习,更好地完成学业。”
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去年3月,广州大学对72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随即,合肥工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也加入了清退不合格学生行列,理由大都是“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研究生、博士生未在规定年限完成学业,导师是否有责任?湖南的张同学认为学生被学校清退不应该只是学生的责任,导师是否履行了职责也应该被考核。
张同学:“现在高校都是采用导师制,不能毕业我觉得可能不单是研究生个人的责任,很多被清退的研究生,他们的导师可能没有履行好身为导师的职责,没有督促或者鼓励学生达到毕业的要求。”
笔者认为,要客观看待这样的清退政策,站在研究生角度和站在导师角度来看问题,是很不一样的。
站在研究生角度,研究生考入名校,要毕业,就希望导师能够为自己提供能顺利毕业的研究课题、研究场地、研究资源,让自己学有所成。特别是当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更加希望导师能够马上出来帮助自己渡过难关。
而一旦中间某个环节没有如研究生自己所愿,研究生的学业无法按时完成,无法顺利毕业,就会把责任全部推到导师个人头上,把怨气发泄到学校身上,完全不从自己身上去寻找失败的原因。
站在导师角度,会把研究生当作一个成年人看待,会认为要想毕业,研究生自己就要去摸索和奋斗,要用成年人的思维来做事情,出了问题要学会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要学会承担自己不努力带来的后果和责任。
如果研究生需要一些额外的资源帮助,导师能帮就帮,帮不到的也没有办法,毕竟毕业是研究生自己的事情,要按照研究生自己的方式去毕业,不能按照导师的方式来毕业。
这两种完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最终导致了研究生和导师之间,总存在一些隔阂和矛盾,不可能完全避免。
因此,作为一名研究生,要想按时顺利毕业,还需要多跟导师沟通和协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任务,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导师,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合作者和旁观者,研究生不能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导师身上,更不能有“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懒惰思想,否则可能将毁了研究生自己,也毁了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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