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期刊曝出一次负面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就可能被SCI踢出。此类例子不胜枚举。像近期的“师娘美”事件,假如该期刊是SCI,肯定会被踢。原因并非是期刊发表了奇葩稿件,而是未严格遵守同行评审规则。作者直接给执行主编投稿,执行主编个人拍板决定刊登。而国际通行的同行评审制度,是不会允许这样的“绿色通道”的,主编、编委的稿件被自己期刊拒稿并不稀奇,即便是世界知名学者的稿件,也可能被拒,多大牌的科学家也没有特权。例如,1936年的爱因斯坦已经是享誉世界的学界权威人物,但他著名的引力波论文投稿到顶刊Physical Review就被拒了,无奈转投普通期刊Journal of the Franklin Institute才得以发表;十年前杨振宁先生一篇稿件也被顶刊Physical Review Letters拒稿,匿名审稿人还不客气地质疑作者的身份,整个审稿过程非常不愉快,老先生无奈转投国内期刊Chinese Physics Letters才发表。当然,笔者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国际期刊在同行评审过程中的常态,并不涉及期刊对特定文章的决策是否正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