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2月2日电 2月1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紧急进口未在中国注册医疗器械的公告》,为多渠道保障疫情急需医疗器械供应,明确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可以从国外紧急进口符合美国、欧盟和日本相关标准的医疗器械。
根据《公告》,在重庆市级联防联控机制下,能够提供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及中文翻译件,并做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的,可以应急进口。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配合工信、卫健、海关等部门做好进口通关工作。
在办理进口手续时,确需出具进口证明的,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该批医疗器械的进口证明。同时,将加强对应急进口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抽查抽验,确保紧急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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