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分癫痫的发作类型
主要依据详细的病史资料、脑电图常规检查、长时间监测和录相结果进行判断。失神发作为双侧对称、同步3Hz的棘慢波放电,肌阵挛性癫痫为多棘波慢波发放,部分性发作为局限性棘波、尖波、棘慢波,婴儿痉挛为高度失律脑电图。
三、查明癫痫的病因
在癫痫诊断确定之后,应设法查明病因。在病史中应询问有无家族史,胎儿期、围产期的情况,有无产伤、头颅外伤、脑炎、脑膜炎、脑寄生虫等病史。查体中注意有无皮下结节、全身性疾病及神经系统局限体征。然后针对所怀疑的病因选择有关检查,如血糖、血钙、血脂、脑脊液、脑电图、经颅多普勒超声波、脑血管造影、核素脑扫描、rCBF、CT、MRI等检查,以进一步查明病因。
[治疗]
一、病因治疗
一旦病因明确,应对因治疗,如脑瘤、脑血管畸形、脑组织瘢痕、颅内异物等可行手术治疗,脑寄生虫病需行抗寄生虫药物治疗。有的(如反射性癫痫)应尽量避免诱发因素的刺激以减免其发作。
二、药物治疗 对于病因未明或病因已明而暂不能治疗者一般均需行药物治疗。
(一)发作期的治疗:
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时的处理:首先应将患者置于安全处,解开衣扣,保持呼吸道通畅。若患者张口状态下,可在上下白齿间垫于软物(缠纱布的压舌板或卷成细条状的衣角或手帕等),以防舌咬伤,切勿强力撬开。抽搐时轻按四肢以防误伤及脱臼,抽搐停止后让患者头转向一侧,以利口腔分泌物流出,防止吸入肺内致窒息或肺炎。抽搐停止后患者意识未恢复前应加强监护,以防自伤、误伤、伤人、毁物等。
2.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持续状态的处理:癫痫持续状态是一严重的紧急情况,需作出及时正确的处理,以减少其致残和死亡率。
(1)迅速控制抽搐:①安定:成人首次剂量10~20mg,按1~5mg/min缓慢静脉注射,有效而复发者,30分钟后可重复应用,或在首次用药后将安定20~40mg加入10%葡萄糖液100~250ml中缓慢静滴,10~20mg/h,视发作情况控制滴注速度和剂量,24小时总剂量不超过120mg。儿童剂量每次0.25~0.5mg/kg静推,速度1mg/min,婴儿不超过2mg/次,幼儿不超过5mg/次。5~10岁1mg/岁,儿童一次用量不超过10mg。新生儿及婴儿亦可用安定,每次0.5~1mg/kg肛管给药。应同时注意有无抑制呼吸。因其作用时间较短,可同时给鼻饲苯妥英钠或肌注苯巴比妥钠。②异戊巴比妥钠:成人用0.5g,以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稀释成10ml,以50mg/min速度缓慢匀速静注,直到抽搐停止后再追加50mg,剩余部分可行肌肉注射。注射过程中需密切观察呼吸情况,如有抑制呼吸现象应立即停止注射,并作人工呼吸。③苯妥英钠:按8~10mg/kg或突击剂量14~20mg/kg,成人以50mg/min、儿童以1~3mg/min速度缓慢静注。有心律失常、呼吸功能障碍及低血压者慎用。④利多卡因:成人用1%的利多卡因10ml,以20mg/min速度匀速静注。⑤副醛:成人8~10ml、儿童0.3ml/kg,用植物油稀释后保留灌肠。⑥10%水合氯醛:成人20~30ml、儿童0.3ml/kg保留灌肠。⑦发作控制后应继续鼻饲或口服抗癫痫药。
(2)减轻脑水肿:可用20%甘露醇、速尿20~40mg或10%葡萄糖甘油利尿脱水,以减轻脑水肿。
(3)其他:维护呼吸道通畅,注意循环功能,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控制高热及感染等。
(二)发作间歇期的处理:
1.常用的抗癫痫药物(表1)
2.抗癫痫药物的使用原则:
(1)一经确诊为癫痫,原则上应及早用药,但仅有一次发作而有明确诱因或数年一发者可先观察,暂不给药。
(2)尽快控制发作:应长期按时定量服药,间断服药既无治疗价值,又有导致癫痫持续状态的危险。
(3)按癫痫发作类型选药:选择有效、安全、价廉和来源有保证的药物。通常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选用苯妥英钠、丙戊酸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部分性发作选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失神发作选丙戊酸钠、乙琥胺;婴儿痉挛选ACTH(24~50μ/d,4~6周)、强地松、氯硝安定等。
(4)合适的药物剂量:通常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至有效控制发作而无明显毒副作用的剂量,坚持长期按时定量服用。最好结合血浆药物浓度的监测来调整剂量。病情尚未控制,血浆浓度未达稳态时宜加量。儿童因随年龄增长体重不断增加,故需经常调整药物剂量。
(5)单一药物为主:一般主张使用单一药物治疗。只有当一种药物最大剂量仍不能控制发作、出现明显毒副作用或有两种以上发作类型时,可考虑两种药物联合使用,但需注意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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