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18 09:30:10点击量: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22号)》、《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宁波市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避免多次往返,同时每个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统一前来办理,办理人员应带好口罩,出示甬行码(绿码),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89188414(社会办医疗机构务必提前来预约并确定现场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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