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答案:D 考点1:医学免疫学绪论; 1.免疫的概念 免疫是指机体识别和排除抗原性异物的一种生物学功能。在正常情况下,对自身抗原形成天然免疫耐受,对“非己”抗原产生排异作用,对机体有益,可产生抗感染、抗肿瘤等维持机体生理平衡和稳定的免疫保护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免疫功能失调也会产生对机体有害的反应和结果,可引发超敏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和肿瘤等疾患。 2.免疫系统及其组成 免疫系统主宰机体的免疫功能,是执行固有性免疫和适应性免疫功能的机构,由免疫器官、免疫细胞和免疫分子组成。 (1)固有免疫系统 由吞噬细胞、NK细胞、γδT细胞及补体系统等组成,具有抗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作用,是与生俱来和非特异性的,是机体的第一道防线,也称为天然免疫。 (2)获得性免疫系统 包括抗体、淋巴细胞和免疫器官等。主要特点是对外来抗原具有特异性识别、免疫记忆和清除作用。 3.免疫的三大功能及其表现详见下表:
4.克隆选择学说 20世纪50年代由澳大利亚免疫学家McFarlune Burnet提出,其要点是: (1)各淋巴细胞带有的受体显示单一的特异性; (2)外来抗原选择必地以高亲和力结合相应的特异性受体并发生相互作用,使带有该受体的淋巴细胞激活并发生克隆扩增; (3)该淋巴细胞激活而分化成熟为效应细胞,其受体的特异性与亲代淋巴细胞相同; (4)带有能识别自身抗原的淋巴细胞在发育早期被清除,在成熟的淋巴细胞库中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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