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长时间复苏合并肺功能显著低下时,则可表现为混合性酸中毒。此时应先纠正呼吸性酸中毒,否则单纯使用碱性药物很难纠正代谢性酸中毒。
酸中毒可以抑制氧化磷酸化过程,使能量产生下降,同时表现出心肌利用葡萄糖能力低下,从而导致心肌收缩无力,心肌驰缓,搏出量下降,心动徐缓,甚至窦性停博。此外,在酸中毒时,由于CO2分压增高及乳酸的抑制作用,使心肌和周围血管对儿茶酚胺的反应性降低,心室颤动的阈值降低,因而除颤不易成功。这些酸碱平衡的紊乱,即使在复苏成功又无合并症的病员也可延续三日之久,所以心脏复苏时必须及时给以碱性药物,才能使抢救具有好的效果。
2.常用的抢救措施心室纤维性颤动时,在改善心肌缺氧的情况下,用电击或肾上腺素等药物注射除颤,常可恢复有自主心跳。当心跳完全停止后2分内,因心肌应激性增高,所以以拳叩打心区,有时可恢复心跳,当无效时可试用人工起搏器,帮助恢复自主节律。
呼吸中枢对缺氧耐受性大于脑皮层,所以一旦心脏复跳后,自主呼吸均能随之恢复。如迟迟不恢复常说明缺氧或脑水肿影响了呼吸中枢功能,此时应考虑气管插管、正压给氧及用脱水剂解除脑水肿。此外适当地使用呼吸兴奋剂常有助于呼吸的早期恢复。
输血和补液可在心脏按压的同时进行,以保证心脏充盈。必要时可采用股动脉逆血流输血或注入50%葡萄糖液,通过剌激心、血管的感受器,有时可以反射性地使停博的心脏复跳,并且可以使脑及冠状动脉迅速得到大量血液而纠正缺氧。
常用的药物疗法:
(1)肾上腺素老三联针(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去甲肾上腺素)已废用,新三联针(肾上腺素、利多卡因、阿托品)亦不提倡,目前主张首选肾上腺素,以近心端静脉素以近心端静脉注射为首选途径,剂量为每5分钟0.5~1.0mg。研究证明在持续心肺复苏时,发现肾上腺素能增加主动脉舒张压而不增加右心房舒张压,从而增加心肌血灌流量,增加脑血流和减少颅外血流。人们发现当主动脉舒张压大于5.33kPa(40mmHg)时心律紊乱易恢复,生存率高,其作用机制是通过α-肾上腺素能作用或缩血管特性,而不是它的β-肾腺素能作用。
(2)NaHCO3 停跳超过10min,有高血钾症及酸中毒存在者,应补充NaHCO3纠正酸中毒,首剂为1mmol/kg,以后每10min给初量的一半。但对无有效通气者不宜使用。也可用THAM。它对呼吸性酸中毒和细胞内酸中毒也有效。
(3)利多卡因 特别是在无电除颤的条件下,为除颤首选药。负荷量为1mg/kg,以后每8~10min给0.5mg/kg,总剂量不大于3.0mg/kg,维持量为2mg/min。
(4)溴苄胺 可替代利多卡因。
目前主张禁用钙剂。
3.自主心跳恢复的指征
1.颈部或股动脉搏动的存在,是最可靠的指征。检查时,应持续按脉5分钟,搏动持续不消失者才可说明复苏有效。
2.意识恢复。但在长期心脏停跳后,此指征常不明显(多半仍处于昏迷状态)。
3.出现心电图波形。
4.瞳孔缩小、胸膜反射存在、呼吸改善等。
(三)防治并发症
当自主心跳、呼吸恢复后,继续维持循环、呼吸功能;防治脑水肿;纠正酸中毒;注意肾脏功能;防治感染等仍是重要的问题,否则可使心跳、呼吸再度停止。
1.维持有效的循环低心输出量和低血压是复苏后经常发生的并发症,由于心肌损伤,心律不齐使心脏泵血的作用发生严重紊乱;如同时存在循环血量不足,则心脏复跳后循环功能更低下。常表现为心排出量、心力衰竭、心律不齐等循环功能障碍,若不及时纠正,必然会影响整个机体组织的血液灌注和供氧量,导致脑水肿,肾功能衰竭等,终可致心跳、呼吸再度停止。
现着重说明低心排出量问题:
(1)表现:低血压、少尿、四肢发凉且可呈青紫色、意识障碍(嗜睡或无意识)、代谢性酸中毒等均是低心排出量的症状。一般无心肌器质性改变时,经抢救后予后良好。未纠正的低血压状态可在几小时或数日内引起死亡。
(2)原因:
①心源性休克:常发生于心肌梗死后,急性左室衰竭、心脏填塞等也可引起。如不及时抢救,死亡率高达90%。
②严重的心节律不整:实验证明在室上性心动过速或房颤时,冠状动脉和脑动脉的血流量较正常心律时减少35~40%。在室性心动过速时可减少60%。心律紊乱可引起低血压;多源性室性期外收缩、室性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及心搏过缓常是心跳骤停的先兆,应及时给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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