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研究对象:研究对象为病人,需注明病例和对照者来源、选择标准及一般情况等。研究对象为实验动物,需注明动物的名称、种系、等级、数量、来源、性别、年龄、体重、饲养条件和健康状况等。
3.6.2药品、试剂:使用化学名,并注明剂量、单位、纯度、批号、生产单位和生产时间。
3.6.3仪器、设备:应注明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精密度或误差范围。无须描述其工作原理。
3.6.4研究设计:应交代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做法。如调查设计应交代是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交代具体的设计类型,如属于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抑或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应交代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受试对象的纳入和剔除标准等。应围绕“重复、随机、对照、均衡”四个基本原则作概要说明,尤其要交代如何控制重要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3.6.5研究方法:个人创造的方法应详细说明“方法”的细节,以备他人重复。改进的方法应详述改进之处,并以引用文献的方式给出原方法的出处。原封不动地使用他人方法,应以引用文献的方式给出方法的出处,无须展开描述。
3.6.6统计学处理:说明统计学方法及其选择依据。统计学符号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一律用斜体。
3.6.7伦理学描述:临床试验研究,应说明试验程序是否经所在单位或地区伦理学相关机构的批准,研究对象是否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7结果
报告研究的结果,不应简单地罗列研究过程中得到的各种原始材料和数据,而必须将其归纳分析,进行必要的统计学处理,得出相应的结论,然后用文字和各种图表表达出来。结果的叙述应实事求是,简洁明了,数据准确,层次清楚,合乎逻辑,不能有任何虚假或含混不清,不应与讨论内容混淆。
3.8讨论
讨论强调新的和重要的内容,以及从中得出的结论,包括发现的意义及其限度,及对进一步研究的启示。研究工作尚未完成不要声称并暗示工作的优先权。如果不能导出结论,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讨论,提出建议、设想、改进的意见或待解决的问题等。应将研究结果与其他有关的研究相联系,并将本研究的结论与目的相关联。不必重述已在前言、结果部分详述过的资料或数据,和过去文献已报道的内容。
3.9图
图应具有自明性,即只看图、图题和图例,不阅读正文,就可理解图意。图的内容不要与文字、表格重复。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匹配。线条图要求线条均匀、主辅线分明,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图高度与宽度的比例一般掌握在5∶7左右。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层次分明,反差适中,没有杂乱的背景。病理显微照片应标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实物照片涉及尺寸者应附有表示目的物尺寸大小的标度。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引用已发表的图须注明出处,并附版权所有者同意使用该图的书面材料。图中的量、单位、符号、缩略语等须与正文一致。
3.10表
制表的基本要求是重点突出,简单明了;主谓分明,层次清楚;结构完整,有自明性。表的内容不要与文字、插图重复。表中的量、单位、符号、缩略语等须与正文一致。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一律使用三线表。
3.11名词术语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本和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不应使用商品名。冠以外国人名的体征、病名、试验、综合征等,人名可以用中译文,但人名后不加“氏”(单字名除外,例如福氏杆菌);也可以用外文,但人名后不加“’s”。
缩略语:文题中一般不用缩略语。在摘要及正文中首次出现缩略语时应给出其中文全称。缩略语应尽量少用,一般不宜超过5个,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不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文章的可读性。
3.12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
3.13数字用法
数字的使用,执行《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年出版〕。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
3.13致谢
志谢用于对参与部分工作、提供技术性帮助、提供工作方便、给予指导但尚达不到作者资格者,以及提供资助的团体或个人表示感谢。文字力求简练,评价得当。原则上应征得被感谢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提名感谢。
3.14参考文献
列出参考文献的目的,主要是说明研究所借鉴的科学依据的出处,以供读者查阅参考;减少对前人文献的复述,以节省篇幅;同时,也是对他人成果和著作权的尊重。因此,应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对待。除了会议消息报道等简讯外,一般每篇论文均应有参考文献。论文所列参考文献应是作者直接阅读过原著的,而不应是转引他人的。应选择近年的文献,除非必要,一般不宜引用10年以前的文献。应注意引用国内的文献,使读者了解国内的有关进展,且易于查找。由于参考文献的格式较严,项目较多,稍不注意即出现差错,使读者难以查找,因此必须认真核对原著,对作者姓名、刊名、年份、页码等,尤应注意准确。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列出第1~3名,超过3名时,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
3.15脚注
脚注常用于注明作者工作单位、邮政编码、基金资助项目等。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可按级别依次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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