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BPI-SF问卷的数据,两组患者的严重疼痛进展时间均未达到终点,阿比特龙组比安慰剂组的进展时间更长(第25百分位数 11.0个月 VS 5.62个月);阿比特龙组的疼痛干预进展时间未达到终点(第25百分位数 6.5个月 VS 3.7个月),安慰剂组为18.4个月;两组的一般疼痛进展中位进展时间均未达到终点。(图1)
两组严重疲劳中位进展时间的终点均未达到(第25百分位数 18.4个月 VS 6.5个月),疲劳干预中位进展时间终点均未达到(第25百分位数 31.3个月VS 9.2个月)。(图2)
FACT-P总分确定功能恶化的中位时间为12.9个月 VS 8.3个月,EQ-5D-5L评分数据表明阿比特龙组总体健康状况更好(由EQ-VAS评估)。